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北京住建委”)官网获悉,7月25日,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城建集团”)因施工现场存在多项事故隐患收到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67号。
据处罚决定书文违法事实内容,北京城建集团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8项)的施工总承包单位,2025年6月16日北京住建委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存在:
1. 施工现场4#住宅楼东侧2单元3层楼梯处结构已施工完毕,该层楼梯处仅设置一个消防水枪,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3.13条的规定。
2. 施工现场4#住宅楼东侧3单元6层你单位使用的一台分配电箱直接控制的2台用电设备共用一个保护电器,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4条的规定。
3. 施工现场东侧露天存放的保温板、木方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2.2条的规定。
4. 施工现场地下机动车库地下一层你单位使用的一具灭火器已失效,未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4.2条的规定。
北京住建委表示,北京城建集团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4条技术标准,不违反强制性标准,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已对北京城建集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复核,复核结论为经核查责任单位提供的整改报告,相关问题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并向执法处移送复核记录和整改报告。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北京城建集团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
对此,北京住建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67000A010,给予北京城建集团处0.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查询到,北京城建集团在今年6月亦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路人社罚决字﹝2025﹞第000007号显示,北京城建集团于2025年5月15日在浙江省台州路桥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区工程施工总承包I标段实施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此,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北京城建集团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2日。
此外,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北京城建集团现有多条被执行信息,最新一条是在7月28日,其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762941元,案号(2025)京0112执13768号。
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31日通报,为深化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北京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包括北京城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常永春在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至2024年,常永春多次在私人会所内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常永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北京城建集团官网介绍,公司是北京市建筑业的龙头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拥有城建工程、城建地产、城建设计、城建园林、城建置业、城建资本、城建文旅、城建国际、城建服务等九大业务。公司现有总资产超过3500亿元,全资、控股子公司28家,包括A股上市公司1家,H股上市公司2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伟东。
产经新闻爆料 *** :0531—85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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